朝陽永遠是新聞焦點。我朝陽干警前兩天果斷采取措施,粉碎一群身穿斯巴達三百勇士戰(zhàn)服的洋人在朝陽鬧市結(jié)隊招搖的企圖。很多媒體都認為這次處理的沒有問題,騰訊大家一篇文章直言批評搞營銷的商家不懂法,居然不知道“搞游行集會都要提前對有關部門申請報批?!”,還進一步教育群眾“別怪民警不懂時尚,你那就是賣肉呢”。
首先我不認為這次室外營銷不申報就屬于違法。《集會游行示威法》第二條明確規(guī)定集會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場所,發(fā)表意見、表達意愿的活動;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、露天公共場所列隊行進、表達共同意愿的活動。我認為廣告不屬于發(fā)表意見,廣告活動不屬于集會游行,當然不需要按照集會游行示威法進行申報。如果否定這一點那么廣場舞也同樣應該適用對集會游行的規(guī)定,作為一個對高音敏感的人我倒不反對?!侗本┦写笮腿罕娦曰顒影踩芾項l例》第四條規(guī)定,本市對單場次參加人數(shù)一千以上的大型活動實行安全許可。這次室外營銷有三百人參加,并沒有達到必須申請安全許可的程度。
同時我也還覺得這次營銷的演出服并不出格。首先請注意洋演員的褲子是不帶暴露的平角皮褲,不是三角褲更不是夜總會勁舞的丁字褲。其次演員穿的落地斗篷足以遮住全部背身,能看到的只是無毒無害的正面肌肉而已。把斯巴達戰(zhàn)服當做色情服裝是有問題的,你能接受史記寫上“魯哀公十五年,斯巴達倭王據(jù)溫泉關,以300勇士色誘波斯流寇”么?
也許對演出服到底是不是低俗也應該是見仁見智的淫者見淫的。魯迅說過,一本紅樓夢,經(jīng)學家看見《易》,道學家看見淫,才子看見纏綿,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。魯迅《而己集》還有一段著名臺詞,“一看到白胳膊就想到大腿,想到XXX,想到X交,想到雜交,想到私生子……”(抱歉為防止被誤殺以XX代替部分關鍵詞)”。我倒不覺得演出服看上去讓人有何不悅,至少比韓劇里叫歐巴或者小鮮肉的中性生物更健康。
最讓我困惑的不是肌肉男排隊上街,而是我英勇公安戰(zhàn)警把洋人連人帶肉生壓在天橋上的鏡頭。一方面這個姿勢才讓人浮想聯(lián)翩,另一方面著實不明白為什么朝陽阿姨沒出現(xiàn)就拍了警察蜀黍,對付銷酸奶都用反恐手段,安全危機又該如何解決?再戲劇性一點,現(xiàn)場的警察們會不會厲聲問“乃們來干什么”?被壓住的演員會驚恐的用蹩腳中文說,“…不要...我是送酸奶的。。?!?/p>
把一次??嵝慵∪獾亩罕葼I銷升格為危害公共秩序和色情事件是反應過度,倒符合傳統(tǒng)評論上綱上線的習慣。既然不會有人認為馬戲團的小丑有傷風化、帶壞孩子,那為什么要那么擔心穿性感一些就讓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環(huán)境下見慣大場面的中國人把持不住?廣告營銷自然容易博眼球爭曝光,而在一個成熟和自信的社會中對“過火”的標準是不應該太脆弱的。習慣性的用道德話語解讀社會事件不一定是好習慣,道德不能缺也不能濫用。王小波早早描繪出論戰(zhàn)時搶占道德高地后無往不勝的場景,也指出實際上什么是道德對錯才是最難把握的。
社會的成熟不在道德天花板有多高,即使禮崩樂壞列國無義戰(zhàn)的春秋時代仍然有道德楷模。社會成熟的標準應該是道德底線是否堅固,是否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是否不同觀點和聲音在不妨害他人情況下都能為社會所容忍。一次逗比營銷事件被鑒定為低俗的結(jié)論慢慢被大多數(shù)媒體接受,然而我認為在沒有寬容的社會中商業(yè)道德和倫理都不會就此提高。